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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進城務工人員的數量將近2億,隨遷子女多達1400萬。在城市化突飛猛進的背景下,究竟如何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城市就地入學問題?有沒有好的制度設計來回應社會期待、百姓需求?圍繞這些問題,正在北京參加全國兩會的代表委員及會外相關人士紛紛支招。
會外微調查
出生于北京的沈陽,是昌平區(qū)東小口鎮(zhèn)半截塔村利民學校四年級的孩子。由于沒有北京戶籍,難以進入公辦學校就讀,過去3年多里,他隨著家的流動,先后換過3所打工子弟學校。
對于懂事的沈陽來說,童年的記憶里幾乎從來沒有回過河南老家,腦子里只有北京,和自己一起生活了近10年、現(xiàn)在被父母送回老家讀高中的哥哥,以及房前屋后堆積如山的廢品。
“過幾年,我是否也會和哥哥初中畢業(yè)后一樣,被送回陌生的老家讀高中?如果將來考不上大學,會不會和哥哥一起回到北京,跟著父母一起收售廢品呢?”沈陽說,現(xiàn)在他經常擔心,害怕將來有一天父母會帶著他舉家離開北京。
代表委員原聲
全國人大代表周洪宇:中考可試行積分制
目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城市接受義務教育的問題,已基本得到了解決。但是,近兩年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城市讀高中的問題開始慢慢凸顯。
實際上,這個問題的解決涉及城市教育資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政府可以考慮建立一種合理的積分制,綜合考慮進城務工人員在城市工作時間的長短、其子女在城里讀書時間的長短、其為城里所作貢獻的大小等指標。同時考慮其他因素,包括其是否有固定住所、是否符合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等來酌情打分,逐步解決其子女讀高中的問題。
與此同時,當地政府還要對所在地的教育資源,比如高中的資源、高校的資源進行統(tǒng)計,根據情況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分配一定的名額,然后采取行政公示的方式優(yōu)先一年告知。這樣,家長可以根據情況自由確定,要么讓孩子在當地上高中參加高考,要么盡快回戶籍所在地參加高考。
全國政協(xié)委員孫惠玲:不是單一的教育問題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務工城市就地入學,不是單一的教育問題,城市農民工已成為一個與農村居民和城鎮(zhèn)居民都不同的群體,構成我國目前社會結構的“第三元”,是處于邊緣狀態(tài)的“邊緣人”。
龐大的留守兒童群體由于缺乏父母親情和良好的學校教育,其心理不健康比例要明顯高于其他兒童,若不能得到合理引導,對國家和社會來說都是不穩(wěn)定因素。
教育資源不均衡也是重要原因,城市教師不愿往農村流動,造成大量優(yōu)質資源留在城市。
隨遷子女在當地無論是參加中考還是高考,都是非常復雜的問題,是一個社會系統(tǒng)工程,一方面國家要在一個較長時期內堅持加大農村教育投入,提高農村教師工資待遇,提高農村教育質量,完善農村學校配套設施建設,使大批農村孩子能留在農村地區(qū)入學,緩解城市教育資源不足的矛盾。
另一方面,國家要調整城鎮(zhèn)化發(fā)展思路,通過政績考核杠桿,將農村教育發(fā)展水平、隨遷子女流動量等納入地方政府政績評價指標體系,引導地方政府下大力氣解決好本地區(qū)農村教育發(fā)展問題。這才是解決隨遷子女入學問題的治本之道。
地方探索
陜西試行隨遷子女就地參加中考
“農民工子女在陜西可以在流入地參加中考”,這是2011年末陜西省教育廳對2012年中考作出的一項重大政策調整。
按照《陜西省外來務工就業(yè)人員隨遷子女完成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初中畢業(yè)學業(yè)診斷與普通高中招生診斷辦法(試行)》,今年,凡戶籍不屬于流入地的在陜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陜西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后,可根據本人意愿,既可以選擇回戶籍所在地,也可以在流入地參加初中畢業(yè)學業(yè)診斷并就讀高中。在流入地參加初中畢業(yè)學業(yè)診斷與普通高中招生診斷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享有與流入地孩子同等權利和義務。
《辦法》將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分為陜西籍已取得流入地學籍、未取得流入地學籍和非陜西籍三類:已在流入地就讀學校注冊學籍的初三應屆學員,可在流入地就讀學校報名參加初中畢業(yè)學業(yè)診斷與普通高中招生診斷;未取得流入地就讀學校學籍,但已在流入地學校連續(xù)就讀滿一年的初三應屆學員,由法定監(jiān)護人向流入地就讀學校提交書面申請,經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視同取得流入地就讀學校學籍;非陜西省戶籍的若要求在陜西參加診斷,須經過嚴格審核。符合條件并通過診斷、被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孩子,一律按跨省借讀對待,不注冊陜西省普通高中學籍。
會外連線
教育部教育發(fā)展研究中心基礎教育研究室主任汪明:就地入學需要配套改革
當前需要重點關注三個問題:一是統(tǒng)籌規(guī)劃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流入地的中考與高考問題,只有兩種診斷制度相互配套,保持組織方式的一致性,才能使改革取得預期效果;二是同步開放滿足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需要的普通高中學校與中等職業(yè)學校;三是分步推進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考方式與招錄方式改革。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流入地高考問題,與戶籍制度、現(xiàn)行教育資源配置方式和招生指標分配方式存在矛盾,解決起來不可能一蹴而就,高考報考方式與招錄方式改革應當分步推進。
現(xiàn)階段,由于省內流動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沒有高考自主命題和招生錄取的障礙,在流入地參加高考相對容易實現(xiàn),高考報考方式改革不妨從這一群體率先試點。同時,將跨省區(qū)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納入流入地招生錄取序列,依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及其父母條件,分步推進招錄方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