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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北京中考化學知識點:物質的變化及性質!中考對我們初中生來說是一次人生的大考,成績的好壞決定了我們高中學校水平的高低,所以對中考,我們一定要準備充分,對相關知識點要梳理得當,這樣才能在中考中取得一份滿意的答案。今天愛智康小編為大家分享2018北京中考化學知識點:物質的變化及性質!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概念解釋:
(1)物理變化:沒有新物質生成的變化。
① 宏觀上沒有新物質生成,微觀上沒有新分子生成。
、 常指物質狀態(tài)的變化、形狀的改變、位置的移動等。
例如:水的三態(tài)變化、汽油揮發(fā)、干冰的升華、木材做成桌椅、玻璃碎了等等。
(2)化學變化:有新物質生成的變化,也叫化學反應。
① 宏觀上有新物質生成,微觀上有新分子生成。
、 化學變化常常伴隨一些反應現(xiàn)象,例如:發(fā)光、發(fā)熱、產(chǎn)生氣體、改變顏色、生成沉淀等。有時可通過反應現(xiàn)象來判斷是否發(fā)生了化學變化或者產(chǎn)物是什么物質。
(3)物理性質:物質不需要發(fā)生化學變化就能表現(xiàn)出來的性質。
① 物理性質也并不是只有物質發(fā)生物理變化時才表現(xiàn)出來的性質;例如:木材具有密度的性質,并不要求其改變形狀時才表現(xiàn)出來。
、 由感官感知的物理性質主要有:顏色、狀態(tài)、氣味等。
、 需要借助儀器測定的物理性質有:熔點、沸點、密度、硬度、溶解性、導電性等。
(4)化學性質:物質只有在化學變化中才能表現(xiàn)出來的性質。
例如:物質的金屬性、非金屬性、氧化性、還原性、酸堿性、熱穩(wěn)定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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